基督徒常說:「我在主裡面,主在我裡面,以及神在我心」等聖經旨意,可是很少有人真正體驗過這旨意的真實景況。蒙主恩典,我卻有幸體驗到主與我同在的真實情境,如此神恩奇妙的事蹟,實值得寫出來與主內同靈共同分享。七年前我有一位未信主的單身朋友,他信佛入迷,常拜偶像,有時要到較遠的廟宇去拜偶像時,因不便,就常打電話請我用摩托車載他去。我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,知道他拜偶像,不但不勸他不要拜,反而還載他去,鼓勵他,這是多麼違背聖經旨意。可是我不但未儆醒,反而仍然常常載他去,結果我終於受到了主的責罰。幾年前當我又載他去拜偶像時,經過一個十字路口,一輛酒駕汽車攔腰撞上我的機車,飛了兩公尺之遠,後座友人所持香紙,灑滿一地。他僅輕傷,即先行回家休養,而我卻右腿流血,脛骨折斷。

  躺在加護病房的病床上,一群醫生護士圍著病床為我處理腿傷,我看著血淋淋的一條腿,心裡的恐慌真是難以形容,驚慌之中,腦海裡忽然閃過一個念頭:我是基督徒,是主耶穌的兒子,我現在遇難,應該告知耶穌。於是我馬上閉上眼睛禱告:「主啊!我知錯,我認罪,但求主耶穌本著憐憫的心,寬恕我、幫助我,讓我的痛苦能減到最低。」說也奇妙,禱告之後,心裡忽然平靜下來,受傷的疼痛也隨之減輕。轉入病房,教會同靈來慰問時,雖滿腿紗布仍是血跡斑斑,我卻能談笑風生,一點痛苦的感覺都沒有。「手術」這是多麼可怕的名詞,我要求醫師儘可能的不要動手術,醫生答應並說不動手術就要打石膏,不妨觀察兩天再決定。

  第二天晚上,醫生喚我到診療室去看X光片,讓我了解受傷的情形。正在看片時,主耶穌授意一個人在旁邊對醫生說:看這片子的情形,還是手術比較好,因為這種小傷,如果打石膏,休養時間必須三至六個月,到時撤除石膏之後,肌肉必定相當萎縮,要想復原,還要花一年以上的時間做長期復健,然而就算復健有效,也絕不能完全復原到像未受傷前一樣;如果手術,兩天以後就可下床活動,兩個月以後即可完全復原。主治醫生聽了這些建議之後,轉過頭來徵詢我的意見,是打石膏還是手術?已經受過一次痛苦,還要再受一次痛苦嗎?我正在猶豫的時候,想到這個不相干的人,來得這麼巧,分析得這麼好,一定是主耶穌的神奇,有主耶穌的眷顧,我還怕什麼,於是我決定再受一次痛苦。

  前天晚上決定,第二天晚上八點就執行腿骨植入鋼筋的手術。進入手術室時,我迫切地向主耶穌禱告:「主啊!這是我人生的大災難,現在我要進手術室了,求主的聖靈進入我的心中,庇佑我、保護我,給我勇氣,讓我度過這個難關。」手術是半身麻醉,耳邊喇呼、喇呼的鋸骨聲,叮噹、叮噹的搥打鋼筋聲,都聽得清清楚楚,當時我還和醫護人員聊天,沒有一點疼痛。兩個小時後手術完成,進入甦醒室,等待麻醉藥消退,醫生離開前還囑咐護士,麻醉退後可能會非常疼痛,記住要給病人吃止痛藥,打止痛針。甦醒室裡,我仍然很清醒,閉著眼睛,我向主耶穌禱告:感謝主的相伴與眷顧,讓我平安地度過這次的難關。

  手術後第二天起,我就下床扶著四腳架在病房裡來回走動,一走就是半小時,這種奇妙,連醫生都覺得不可思議。但我知道這是主的恩典,是只有信耶穌的人才有的福氣。一週後,我出院回家,臨走時,醫院還借給我兩支拐杖,可是回家後一次也沒用過,僅靠著四腳架撐了七、八天後,就自己慢慢地練習走路,不到一個月我就行動自如了。如今我已八十七歲了,我每天在健身房跑步機上跑三千公尺,每天在游泳池泡湯、沖水、游泳(每天三百公尺),一年三百六十五天,風雨無阻,從不間斷。現在我的身體非常健康,每天內心都充滿了喜樂,這些都是主的恩典所賜,感謝主。回想這段往事,有如聖經裡「約伯」的情形一樣,蒙主耶穌的垂愛,我所得到的遠比失去的多,並且是加倍的恩典。哈利路亞,感謝主,阿們。